关于做好2023年园艺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园艺学院发布时间:2024-03-01浏览次数:365

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人〔2024〕15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我院教职工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3年年度考核分为果树系、蔬菜系、设施系(含植保教研室、采后系、茶学系、实验中心行政(办公室、教务员)6个考核小组(辅导员由校学工部考核),分别进行测评,其中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其指导教师所在系考核小组的测评。

各系由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一起负责、实验中心和行政(办公室、教务员)由教学副院长和行政副院长负责组织本考核小组的测评。

二、考核内容、标准和做法

考核内容、标准和做法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园艺院发〔2024〕3号)执行。

、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310日前,各考核小组述职完成考核工作,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及群众测评结果交院办。

312日前,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完成考核。

313日前,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完成考核,予以公示3日。

(二)具体要求

1)我院所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和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学院年度考核,其中参加工作时间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应届毕业生、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年度考核中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任职、定级的依据。

2)本年度在外挂职(含驻村)锻炼半年及以上的人员(含中层干部),考核由挂职单位负责,结果抄送原单位。

3)《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表格左侧应留出2~2.5厘米装订边。

  

附件:1-年度考核登记表(A4版).doc

2、园艺院发〔2024〕3号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园艺学院

                                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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