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园艺学院发布时间:2024-10-11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https://www.scau.edu.cn/2024/1009/c1390a387693/page.psp)要求现将我院开展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24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不含非广东省户籍,入学后户口迁移到我校的集体户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条件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于2012年由广东省政府设立。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2024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属于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情况的新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

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10月9日-15日: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户籍为广东省的(不含户口迁移到我校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示例见附件2),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由于学校“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暂未确定,有意愿申请本次资助的同学,可先提交申请材料,待后续认定结果出来后再确定最终的资助名单,申请表(附件1)中的“认定等级一栏”由辅导员根据之后的认定结果勾选。

2.10月16日-25日:学院评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将学院所有申请学生信息填报《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见附件3),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10月26日-11月5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提交

纸质版材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纸质版,篇幅不多于两面,且需要双面打印,即一页纸)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面A4纸上)的纸质版,请在10月15日(周二)12:30-13:30交至启林南区园艺学院思创园基地。

电子版材料:10月15日中午12:30前将附件1和3的电子版按“姓名+班级+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jzdfwzxyuanyi@126.com

 

联系人:周老师

地址:泰山区9栋架空层园艺学院办公室


附件1: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填写示例).doc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xls

园艺学院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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