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实验经费的使用方向,增加实验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提高本科教学的服务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1.根据〈园艺学院本科实验经费管理办法〉,实验中心将学校下拨的每学期实验经费总数的85%分配给各门课程,15%留在实验中心作为机动费统一支配,用于中心平台仪器的维护,易耗品的购置以及对个别课程的特殊需要进行调剂等。
2.每门实验课程额外增加100元,用于补充部分实验易耗品、办公用品和清洁用品等。相同实验课程不因分班而重复计算。
3.按学校下拨实验经费的原则,全校公共选修类课程不划拨实验经费。
4.每门实验课程的实验经费计算公式为:
实验经费=实验人数×实验时数×分配系数
(1)实验人数和实验时数的确定:由学院教务员提供并由任课教师核定后的每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表中的实验人数和实验时数确定。
(2)分配系数=(学校下拨的每学期实验经费总数×85%-N×100)/每学期总实验人时数
5.其他有关留在实验中心作为机动费统一支配的实验经费分配的原则参照〈园艺学院本科实验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6.本细则从2009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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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日